根据《肇庆市环境保护局鼎湖分局关于招聘初级雇员的公告》的相关流程及要求,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等程序,拟聘用11人(名单见附件)为市环保局鼎湖分局初级雇员。现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请书面向市环保局鼎湖分局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17年5月9日至5月15日
监督电话:0758-2621809
地址:肇庆市鼎湖区坑口街道民乐大道南环保大楼二楼办公室
肇庆市环境保护局鼎湖分局
2017年5月9日
附件:市环保局鼎湖分局初级雇员拟聘用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