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县城学校师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139号),和平县决定公开选招教师一批,公告如下:
一、选招原则
(一)学科需要原则。根据学校教师缺需情况,确定教师选招数量。
(二)择优录用原则。选招实行择优汰劣,注重实效,确保选招教师的素质。
(三)“三公”原则。选招过程和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考职数
此次公开选招教师160名(详见附件)。
三、选招对象
具备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全日制师范类大专学历的毕业生,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5月30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
四、报考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 具有正确的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身体条件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
(四)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或以上学历(专业相同),且具备与报考科目相同的初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证。
(五)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应具备全日制师范类院校大专或以上学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学科须本科以上学历,专业相同或相近;其他学科须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全日制师范类大专学历的毕业生),且具备与报考科目相同的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
五、选招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注册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7-19日。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A栋五楼会议室。
3.报名资格审查:各考生应带备各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暂缓就业协议书、户口本、《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市委组织部颁发的大学生村官考核合格证等),同时带备免冠大一寸近照3张以备查验。
(二)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形式:单人单桌,闭卷考试。
2.笔试时间:2017年5月27日。
3.笔试地点:和平中学。
4.笔试内容:笔试满分100分,其中:教育教学基础(含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教育法规)占30%;专业知识(含教育技能、教学技能)占70%。笔试分中学、小学教师考试卷。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三)面试(满分100分)。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以招聘各学科职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和平县福和高级中学。
4.面试内容:
(1)报考中学教师岗位:初中八或九年级相应学科教材。
(2)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小学六年级相应学科教材。
5.面试方式:先集中统一在现场抽签备课(备课时间30分钟),后分组逐一模拟说课,说课时间10-20分钟。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六、加分规定
(一)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在职在岗的县内聘请临时教学人员,思想表现良好,教学成绩在学校统一教学检查中中等以上,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工作单位提出意见后送县教育局审核。审核合格者,在笔试原始成绩上加分,每年教龄加2分,累计总分不超过6分(连续教龄)。
(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及“大学生村官”按有关政策在笔试原始成绩上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七、确定选招对象
根据参考者考试成绩和招聘职数,按学科定出入围分数线后,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录用对象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且体检合格的确定录用。本次招录的教师,分配到县城新建学校及县城其他学校任教。不服从调配者,取消录用资格,缺额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补录。
咨询联系电话:和平县教育局人事股0762-5633786
和平县教育局
2017年5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