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惠州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加分办法〉的通知》(惠市教〔2013〕61号)及《关于做好2017年惠州市中考加分工作的通知》(惠市教基〔2017〕15号)的有关要求,为公平、公正、公开执行今年中考加分政策,防止出现考生弄虚作假骗取加分现象,确保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惠城区初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加分由学生本人申请,学校公示,经我局与区民政局、区卫计局、区民宗局共同审核,有安芳燕等195人符合加分要求(详见附件)。现将此批考生名单在惠城区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5月12日—5月16日)。
举报受理电话: 0752-2261079、0752-2677411
惠城区教育局
2017年5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