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区公开遴选教师工作程序,通过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经审核,高志云、李雯雯2人符合教师录用资格条件,拟同意录用,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7年5月12日至22日(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的对象有异议,可于2017年5月22日前向鼎湖区教育局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电话:0758-2626107(或15728851688)。
肇庆市鼎湖区教育局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