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用A4纸正反面打印并签名);
2、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留一到两份用于面试和体检等环节);
3、居民身份证;
4、2017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职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5、其他人员还须提供居民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6、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7、报考职位对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外语水平等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8、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9、在国有单位工作的,须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0、报考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中在企业工作的须提供劳动合同或工资发放凭证、参加社会保险记录、就业失业登记等证明);
11、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②“三支一扶”计划,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④“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12、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我省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报考市级以下机关没有专业要求的职位,须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
13、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考的职位,还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件、入伍所在市的相关证明材料。
14、职位条件有要求面向职位所在市户籍(生源)招考,凭借父母或配偶的户口报考的,还须提供父母或配偶的居民户口本、结婚证等;
15、职位要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还须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6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请仔细对照公告附件《报考指南》并按要求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