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区2017年中考考生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工作,根据梅市教招[2017]18号《关于做好我市2017年中考考生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区拟享受照顾加分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2017年5月11日至2017年5月17日(时间为7天)。凡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梅州市梅县区教育局或梅州市梅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联系反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单位、地址和电话,以示负责;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梅州市梅县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 2589095
梅州市梅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589562
梅州市梅县区教育局
梅州市梅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