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资格复审及面试的公告
按照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规定,现就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6月2日中午12:00(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二)资格复审地点: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办公室(永昌镇巨达路3号)。
(三)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
1.《绵阳市2017年上半年县市区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
2.有效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学位条件。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从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验证码);2017年应届毕业生尚未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的,在上述网站上打印学籍信息。
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其它证书、证明材料。①有教师资格证要求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即将领取教师资格证的,可提供颁证机关证明、文件等(须于2017年7月31前将教师资格证书提交县人社局进行审核)。②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年度考核表。
提示: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二份)。
(四)收费
资格复审合格即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对资格复审合格者,收取面试费80元。
(五)递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中,因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考试资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本次公招报考我县教师岗位所有参考人员笔试平均成绩的70%(不含加分)。
请未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7年6月2日14:00—17:30内自行询问所报岗位是否有递补机会,并自行确定是否参加递补资格复审,不再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816-4823175),并于2017年6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提交资格复审材料。届时未参加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六)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时,原则上应为本人到资格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2. 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3. 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材料与报名表信息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在面试当天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