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考肇庆公安机关职位的考生,需自行下载《2017年招警信息采集表(式样)》(见附件4),如实填写并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资格审核时需携带4张本人一寸免冠彩照。
4、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
5、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下同)各一份;
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还需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社会人员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需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原则,提供相关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是临聘人员,则需提供单位出具的临聘人员证明;
(2)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3)报考职位要求具有户籍、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外语、计算机水平、中共党员等条件的,考生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报考要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职位的考生,需提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4)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需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考生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社保证明等佐证材料;只能提供企业出具的证明或所提供材料不足以证明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6)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人员:
①大学生村官需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
②“三支一扶”计划,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
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④“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7)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7、入围考生现场资格审核时无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待进入考察环节,本人再根据招录单位要求及时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以上所有证件(证明)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入围资格审核人员(含预备递补人员)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带齐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和证明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违反人事考试纪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