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民族文化群众艺术馆
2017年公开特招演职人员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西畴县人民政府关于民族文化群众艺术馆特招演员的批复(西文字请〔2017〕9号),经2017年4月28日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同意西畴县民族文化群众艺术馆特招演员10名(男演员5名、女演员5名),现面向全州公开招聘演职人员。相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
招聘岗位:舞蹈演员10名(男演员5名、女演员5名,编外临聘人员)。
招聘范围:
(一)专业要求:具有中专、职业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年龄要求:男演员16至25周岁,女演员16至25周岁;
(三)身高要求:男演员1.65米及以上,女演员1.58米及以上;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人格人品、吃苦耐劳与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应聘岗位工作;
(二)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三)具备文化艺术表演特长,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
三、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
四、招聘程序和步骤
依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统一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试用,择优录用。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2017年5月19日—2017年6月5日;
公告地点:西畴政务网。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6日至20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西畴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一楼民族文化展演中心办公室。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表。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西畴县2017年公开特招演职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携带国家承认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当地派出所出具)和个人简历等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二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有作品的需提交作品及相关荣誉证书。(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特别声明: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信息必须准确,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并适时上网关注招聘动态,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三)资格审查
由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按招聘岗位的要求及条件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报名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不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随时取消报名人员报名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7年6月30日。
2.面试地点:西畴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3.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面试程序。
4.面试形式:
(1)自选舞蹈1个,3分钟以内(70分);
(2)舞蹈动作模仿(20分);
(3)舞蹈技巧(5分);
(4)其它艺术特长,如:普通话、器乐、声乐、小品表演等(5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主要考察应聘者是否具备文化艺术表演特长,是否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应变能力、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完毕后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
(五)拟聘用人员的确定
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用人选。出现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人选的,按照县内生源、州内生源的先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确定。
(六)体检
体检时间:(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须在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公示和聘用
严格按照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西畴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新招聘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
五、民族文化群众艺术馆特招人员管理及待遇
民族文化群众艺术馆依据主管部门制定的一系列制度和内部管理规定加强对群艺馆特招演职人员的管理。
(一)聘用群艺馆特招演职人员列入西畴县文广体旅局机构在职人员进行工作、纪律等方面的管理。
(二)群艺馆特招演职人员按照社会购买服务人员方式招聘。人员待遇采取县财政每年补助3万元(含保险),以及县群艺馆统筹补助
(三)按以2年为一个期限签订劳动合同,招聘人员若正常履行合同,到期可进行续签或自动放弃,续签合同达10年,根据工作岗位的特殊性,不再签订合同,自行谋职。若招聘人员在合同期限内不履行合同,按合同相关规定处理并予以解聘。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相互配合,高度重视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单位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要严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纪律,秉公办事,严于律己。
招聘咨询电话:0876—3032208(西畴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民族文化展演中心办公室)
西畴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