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报考岗位名称 | 体检结果 | 备注 |
1 | 李贝 | 女 | 新丰县第一中学 | 合格 | |
2 | 江红玫 | 女 | 新丰县第一中学 | 合格 | |
3 | 余优玲 | 女 | 新丰县第一中学 | 合格 | |
4 | 邱欣蕾 | 女 | 新丰县第一中学 | 合格 | |
5 | 谭小茜 | 女 | 新丰县第一中学 | 合格 | |
6 | 何敏婷 | 女 | 新丰县第一中学 | 合格 | |
7 | 欧阳金宝 | 男 | 新丰县第一中学 | 合格 | |
8 | 陈思敏 | 女 | 新丰县第一中学 | 合格 | |
9 | 李伟存 | 男 | 新丰县第一中学 | 合格 | |
10 | 文木莲 | 女 | 新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合格 | |
11 | 潘峰艺 | 男 | 新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合格 |
根据省市相关规定,2017年5月6日,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丰县教育局组织新丰县第一中学和新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进行了体检,现将体检结果合格人员名单公告:
请体检合格的考生于2017年5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前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新丰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供下列材料:1.个人档案或档案去向;2.个人总结;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4.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5.由户籍所在地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书;6.毕业证原件(有学位证的附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招录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完后退回);7.有工作经历证明的请附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清单),以便审核工龄。
请考生近期不要出远门,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如通信号码已改变的,考生请主动与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751-2256005)联系变更,随时接受招录单位的考察。
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丰县教育局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