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向社会招聘5名辅助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资产管理部辅助雇员1名;
财务管理部辅助雇员2名;
规划建设管理部辅助雇员1名;
综合服务管理部辅助雇员1名。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资产管理部辅助雇员
法学、物业管理、资产评估、房地产经营管理、计算机、经济学、会计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两年以上工作经历;35周岁以下(即1982年5月15日以后出生);持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本市户籍。
2.财务管理部辅助雇员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财务会计教育专业;大专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会计从业资格;本市户籍。
3.规划建设管理部辅助雇员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两年以上现场施工管理或建筑设计工作经验;35周岁以下(即1982年5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专业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练使用CAD软件;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持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本市户籍。
4.综合服务管理部辅助雇员
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音响工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两年以上会场灯光音响管理工作经验;35周岁以下(即1982年5月15日以后出生);本市户籍。
以上专业目录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为准。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于2017年6月4日前将报名材料(信封写明“报考辅助雇员资料”)以EMS(中国邮政快递)或顺丰快递邮寄到: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2号楼7楼佛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同时将报名表、照片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sgoa1@foshan.gov.cn。联系人:罗先生、刘小姐,联系电话:83036028、83030895,考生在提交材料后应主动和招考单位联系确认材料是否收到,以免造成遗漏。
(二)报名资料:《佛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辅助雇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户口本、职称证明、从业资格证、工作经验证明、已婚人员提供计生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和证明材料的原件、近期免冠小一寸相片2张及相片电子版。
(三)资格审查:我局审查材料后,将电话或短信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参加考试,未收到通知或短信的视为未能进入本次招聘范围,报名材料恕不退还,对个人资料一律予以保密处理。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一)笔试
笔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并阅卷。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于完成笔试第二天起10个工作日内在我局网站公示。
(二)面试
面试前查验身份证、学历证、户口本等报名相关证件原件。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三)总成绩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 5:5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于完成面试第二天在我局网站公示。
五、体检及考核
对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照成绩高低顺序,按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考生必须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体检,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政审考察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管理及薪酬
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雇用人选,拟雇用人选名单在我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签定劳动合同。薪酬按《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首次雇用期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薪酬按月工资的80%标准计发,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