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现将2017年下半年补充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5月24—26日(具体复审时间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层会议中心
(乘坐顺1路公共汽车,仓上小区南口站下车即到)
三、资格复审范围
对照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按照报名考生参加北京市各级机关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后,招录机关不需再对其他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于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可同时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具体要求
接到招录机关通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成绩通知书、身份证原件以及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除上述材料外,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面向2017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原件);对于京外“985工程” 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校级以上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对于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2、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提供能够说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
3、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职位的考生,如为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第1条所述材料,如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4、资格复审当天本人不能到场的,可由他人代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代理人须另携带本人身份证件;
5、所有材料均需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对于资格复审其他事宜,可以根据招考简章咨询各招考单位。
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