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曲江区编委会同意,2017年我区拟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中小学教师。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范围及对象:
1.招聘范围:面向社会招聘。
2.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应、往届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符合岗位条件外(详见附表1),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⒊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⒋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⒌年龄条件:198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⒈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⒉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⒊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或违约的人员。
⒋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已被聘用并有规定服务期,而服务期未滿的人员。
⒌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招聘方法
㈠报名及审核:
1.报名时间:2017年 6月5日~ 6月9 日
2.报名需要的资料:⑴《曲江区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⑵身份证、⑶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⑷教师资格证、⑸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或计划生育审查表)、⑹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相片三张。
3.报名形式:
⑴网络报名。2017年6月9日前在韶关市曲江区门户网(http://www.qujiang.gov.cn)或韶关市曲江区人才网(http://sgqj.gdrc.com/)下载《曲江区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填写好此表连同个人资料的扫描件,以本人姓名为文件名,打包发送到曲江区教育局人事股邮箱(qjjyzp@163.com)。
⑵现场报名。6月9日前带个人资料的原件及各一份复印件直接到现场报名(地址:曲江区马坝镇鞍山路文化中心七楼人事股,联系电话:0751—6669112)。
4.身份确认:网络报名的在6月16日(星期五)本人到曲江区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身份确认。身份确认时必须提供个人资料的原件及各一份复印件。现场报名的不需另进行身份确认。
5.领取准考证: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于6月16日(星期五)到曲江区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6.报名注意事项。
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⑵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名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书,及招聘岗位需求的资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⑶在编在岗教师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身份确认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⑷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4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时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笔试前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⑸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受岗位执业资格和工作经历等条件限制。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60%。笔试成绩设置60分为最低分数线。
1.笔试
⑴考试时间:2017年6 月17 日
⑵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⑶考试内容:教育理论。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曲江区门户网(http://www.qujiang.gov.cn)和曲江人才网(http://sgqj.gdrc.com/)公布。
2.面试
⑴考试时间:2017年7 月8 日
⑵考试地点:另定
⑶面试形式:说课。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人数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于面试前按规定到达面试地点抽签、候考,未按时到达考试地点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曲江区门户网和曲江人才网公布。
㈢计分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名单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曲江区门户网和曲江人才网公布。
㈣确定体检人选:公示无异议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㈤体检: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㈥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㈦公示与聘用: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曲江区门户网和曲江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向韶关市曲江区人社局或教育局提出,监督投诉电话:曲江区人社局0751-6696199,区教育局0751-6669112。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协议。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需与工作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期间,不予办理工作调动手续(本区学校间流动除外)。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⒈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⒉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⒊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⒋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⒌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㈧分配:按报考职位相应分配到义务教育学校任教。
㈨待遇:聘用后,列入全民所有制事业编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享受“试用期”专任教师工资标准待遇和政策规定的“五险一金”;分配在乡镇学校任教的,享受农村教师岗位津贴;符合广东省“上岗退费”条件的,可以申请“上岗退费”。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和聘用手续,享受曲江区专业技术(专任教师)岗位“十二级”(本科)工资待遇和政策规定的“五险一金”;考核不合格(含应届毕业生在一年内没按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㈠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㈡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㈢本公告由曲江区教育局解释。咨询电话:韶关市曲江区教育局人事股0751-6669112,联系人:涂老师
韶关市曲江区教育局
2017年5月16日
附:
2.(1)曲江区招聘教师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