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入围面试的考生:
根据《2017年金华市婺城区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2017年浙江省选调生村官招考公告》的有关规定,面试或体(技)能测评前,要进行资格复审。现将资格复审、体能测评等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1、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 5月27日 上午08:30-11:30
地点:金华市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华市婺城区华龙南街88号一楼西面办事大厅),乘501路、K9路车可到达,联系电话0579-82368078。
2、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资料: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优秀村干部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文件和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本科所学专业报考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所在婺城区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及以上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服务满2个聘期、考核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证明。
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6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定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招录机关将在该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若取得面试资格和入围体能测评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请于2017年5月25日9:00前将书面放弃资格复审的决定书送到金华市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婺城区人民政府南楼0527办公室)或电话与招录机关联系(联系电话:0579-82368078),招录机关将用短信方式予以确认。
资格复审时需递交面试考生情况登记表(请下载附件,填上本人信息后,粘贴本人2寸彩色免冠正照)。
报考法院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在参加资格复审时须交近期2寸彩色免冠正照1张。资格复审合格后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
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
3、其他事项
体能测评将于2017年6月1日进行,面试将于2017年6月3日和6月4日进行,有关体能测评、面试的具体事宜详见资格复审现场发放的通知书。
中共金华市婺城区委组织部
金华市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婺城区面试考生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