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教育局,各初中:
根据《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佛山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佛教招〔2017〕4号)及《佛山市教育局 佛山市民政局关于佛山市复退军人子女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给予优先录取的实施意见(试行)》(佛教招〔2017〕16号)中相关高中阶段学校照顾录取政策规定,经考生本人申请及相关部门审核,现将申请考生相关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照顾录取政策,只取其中最高一项。
公示时间为5月24日-5月3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工作日内实名向报名点或佛山市三水区招生办反映,逾时不作受理。佛山市三水区招生办联系电话:87782686。
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