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嘉兴市委组织部、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嘉兴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法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按1:4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对象,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报考人员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均不再递补。上述职位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1:3确定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经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体能测评,2017年桐乡市法院系统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合格并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已经确定,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中共桐乡市委组织部
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