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编制及紧缺专业需求情况,为确保新学年教学工作的圆满开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我州公开考调教师35名。
一、考调程序及原则
制定考调方案、发布考调公告。此次考调严格按照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监督的程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采用笔试、说课的方式进行。
二、考调职位及人数
所有拟调的教师均分配在城区以外的小学、幼儿园,在开学前根据学校的紧缺科目及空缺编情况按各职位总成绩排名选择学校。
1.小学教师29名,其中,语文5名、数学5名、音乐5名、美术5名、藏文4名、体育2名、英语2名、信息技术1名。
2.幼儿园教师6名。
三、考调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范围
甘孜州正式在编在册具有教师身份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献身教育事业;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等次及以上;
3.具备教师资格证;
4.全日制师范院校毕业的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专业与报考科目一致;
5.幼儿教育类专业只得报考幼教且需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6.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 教龄满五周年。取得高级教师职务资格的报考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 。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每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职位。
(二)报名时间: 2017年5月26日至6月30日。
(三)报名地点:丹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费用:缴纳两科笔试考务费100元/人,凡进入说课的人员,须另缴纳说课考务费80元/人。
(六)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丹巴县2017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县公安、检察、纪委监察的政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4.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5.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人社部门鲜章)。
报名资格由丹巴县公开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需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材料,如伪造、篡改相关材料、经查实,取消公开考调资格。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五、考试
考调以笔试、说课为主。笔试卷面为100分,占总成绩的70%,说课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45分。经笔试后按报考职位的1:2进入说课;部分职位不足1:2的按实有报考人员进入说课,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不进入说课。
小学教师笔试科目为《学科教材教法》、《公共基础知识》;幼儿教师笔试科目《幼儿园教材教法》、《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六、体检
按考调职位报考人员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川教〔2004〕295号)及《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报考者,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本职位报考人员中按名次依次递补。
七、公示、调动
按照考调职位数确定拟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由县考调领导小组办理相关调动手续。摘牌分配到新学校(园)的教师,其专业技术职称重新竞争聘任,并按照其新的工作岗位和职称聘任等级享受工资福利待遇,在本县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低于5周年。
八、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此次考调由县纪律、县监察局实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836-3523238县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