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情况说明:
1、查询结果为“是”的考生待通过国家录取检查批准后正式录取发放通知书(7月初);
2、拟录取的考生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来我校就读,请于5月30日前以传真形式通知我办(020-61648482),我校可根据考生意愿取消录取资格。如因录取后放弃就学而造成我校指标浪费的考生,将依规处于三年不准报考研究生的处罚;
3、如需修改培养类型者(定向、非定向),请于5月30日前以传真形式通知(020-61648482)。
二、调档、转组织关系及迁移户口
1.组织关系抬头:党组织关系在外省考生填写: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党组织关系在省内(含本校生)考生填写:南方医科大学党委,备注去向: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党委。
2.攻读非定向博士研究生须调入个人档案,不能提交档案者按定向培养办理;
3.户口迁移地址:广州市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广东省外新生可自己选择是否调入户口,省内新生除集体户口外一律不能转户口,户口转入手续截止时间为9月20日,逾期不再办理。由于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一个月,请不要太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因特殊情况而使户口迁移证过期,一般也不会影响户口迁移;
4.攻读定向培养研究生不办理户口迁移、不调入档案、供给关系和行政关系等手续,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且不享受助学金;
5.政审表请考生下载电子版后填写并人事管理管理部门盖章。 档案转入我校截止时间为9月10日。
档案邮寄地址:广州市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刘远贵老师收,邮编510515。
2017级录取新生政审表:(自行下载打印使用)
2017级录取新生调档函:(可下载使用,纸质版将随通知书一起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