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佛山市禅城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在广东省范围内公开选调2名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及人数
佛山市禅城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综合管理股科员1名、受理审核股科员1名。
二、公开选调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称职及以上;
(二)学历学位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要求及其他条件如下:
1、综合管理股科员:财政学(A020203)、汉语言文字学(A050103)、财政学(B020201)、汉语言文学(B050101)。要求男性,中共党员。
2、受理审核股科员:会计学(A120201)、财政学(A020203)、金融学(不含保险学)(A020204)、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会计学(B120203)、财政学(B020201)、金融学(B020301)、财务管理(B120204)。要求男性。
专业目录详见《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
(三)综合素质较高,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身体健康;
(四)具备拟转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及与之相适应的工作能力;
(五)公开选调后需在本单位服务满5年,否则不予办理调离禅城区的调动手续;
以上职位要求的时间年限计算截止至2017年6月12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未满试用期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理期限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
1. 时间:2017年6月12日至6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 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财政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0号2号楼506室),联系人:杨小姐,联系电话:83281325,邮编:528000。
3. 报名要求:请本人填写《佛山市禅城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选调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能力和业绩成果等材料(复印件);近期小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到报名地点报名。邮寄报名者请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将报名资料复印件及照片邮递到报名地点,截止日期以投邮邮戳日期为准。
(二)资格审查:禅城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收到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审查结果。
(三)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考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在禅城区财政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考察。
(五)录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选调人员,办理有关转任手续。
佛山市禅城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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