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轻工协会(苏轻协〔2017〕2号)、江苏省冶金行业协会(苏冶协〔2017〕11号)文件要求,现就报送2017年度轻工工程和冶金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条件
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申报,轻工工程申报的条件、政策、表格等在江苏省轻工协会网站(http://www.jsqg.org.cn/)查阅及下载,冶金工程申报的条件、政策、表格等在江苏省冶金行业协会网站(http://www.jsyj.org.cn/)查阅及下载。
二、有关事项说明
1、公务员一律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如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2、申报人员的学历、任职年限、论文(专著)、奖项、成果等要素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
3、申报本专业技术资格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要求。
4、申报高级职称的同志,必须按照(徐人社〔2012〕354号)文件要求,完成继续教育课时,并取得公共课的合格证书。
三、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时间:2017年5月18日至6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汉风路1号行政中心二期西区综合楼D501室。
联系人:李宏 电话:85706776
Email:704681852@qq.com
联系人:程毅 蒋小惠 电话:83309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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