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6年度下半年翻译(二、三级笔译)、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6年度下半年翻译(二、三级笔译)、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至青岛市,现将黄岛区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17年6月6日- 6月7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30—4:30
二、办理地点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黄岛区考试培训中心进行办理。
黄岛区西区:水灵山路59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5楼人才中心办公大厅。联系电话:85166766。
黄岛区东区:峨眉山路396号青岛光谷软件园51号楼二楼服务大厅。联系电话:86988552。
三、携带材料
各单位或个人办理证书或复核时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2);
(二)应考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三)与准考证同底版(或相近)正面免冠一寸、两寸照片各一张;
(四)学历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均为原件,领取会计(中级)证书人员需提供,领取翻译证书人员无需提供);
(五)《2016年度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附件3,办理个人或单位填写,用EXCEL汇总,电子版、纸质各一份)。
(六)超出我区规定时间内办理的个人或单位还需携带主管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自行到青岛市人事考试办理(青岛市市南区贵州路69号415室办理)。
四、注意事项
(一)填表说明见青岛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证书编号请在合格人员名单中查询,需填写完整。
(二)单位意见需现工作单位盖章,领取证书时需完整加盖单位公章。
黄岛区考试培训服务中心
2017年6月2日
附件:
1. 2016年度下半年翻译(二、三级笔译)、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3.2016年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