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2017年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
(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面试等后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按照中共怒江州委组织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怒江州2017年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面试等后续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怒江州2017年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笔试满分为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开遴选为45分,公开选聘为40分。
二、面试人员的确定
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遴选(选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具体岗位及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面试前两天。因该岗位无人递补或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数不足造成面试人数与遴选(选聘)计划数不足上述比例的岗位,则按实际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三、面试的组织
面试由遴选(选聘)单位负责实施。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专业知识测试由遴选(选聘)单位结合面试进行测试。具体的面试时间由各遴选(选聘)单位确定后通知考生,进入面试的考生要保持通讯畅通,联系电话有变更的要及时与遴选(选聘)单位联系。
四、时间安排
(一)面试时间
各单位遴选(选聘)面试工作,须在2017年6月20日前完成。
(二)经历业绩评价、考察及体检
经历业绩评价、考察及体检工作,须在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
(三)上报材料时间
各单位遴选(选聘)人员报告,请于2017年7月5日前按干部管理权限报送至州委组织部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相关要求
逾期未上报材料的州级遴选(选聘)单位,组织人社部门可以不受理相关材料。
中共怒江州委组织部 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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