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明确2017年广州市初中、高中体育和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穗教体卫艺〔2017〕14号)规定,在招生学校申报的基础上,经花都区招考办初审,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复核,增补1名符合我市今年普通高中招收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如下表:
序号 | 考生号 | 姓名 | 性别 | 招生学校 | 特长项目 |
1 | 114400118 | 易锦雯 | 女 | 花都区圆玄中学(校本部) | 美术 |
现将增补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一周。如有异议,可书面向花都区教育局(花都区花城街公益路区政府综合楼,36898563)或市招考办(越秀区建设六马路16号3楼服务大厅,83861859)申诉。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