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证书已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我市,现将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流程:
考生请于2017年6月15日至6月22日(正常工作日时间) 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奎文区新华路与胜利东街交叉口南100米)证书办理大厅(六楼601房间)领取证书。
二、注意事项
(一)根据原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文件规定,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发放。请有关单位及考生相互转告。
(二)办理证书时,请务必提供办证序号以及证书编号(请查阅合格人员名单)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