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合理配置教师资源,确保义教均衡达国家标准,切实解决城区部分学校(园)教师数量不足和结构性缺编等问题,保障城区其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经赤水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我市乡镇学校、幼儿园公开考调部分紧缺学科优秀教师,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此方案。
一、考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
(二)坚持“按需设岗,公开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采用面试、获奖加分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考调范围和对象
赤水市乡镇学校、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三、考调单位、岗位及名额(27名)
(一)金华幼儿园(2名):
幼儿教师2名。
(二)文华幼儿园(2名):
幼儿教师2名。
(三)赤水三小(8名):
小学语文教师2名;
小学数学教师2名;
小学音乐教师2名;
小学美术教师1名;
小学信息技术教师1人。
(四)文华小学(11名):
小学语文教师5名;
小学数学教师3名;
小学体育教师1名;
小学音乐教师1名;
小学美术教师1名。
(五)文化中学(4名):
初中数学教师2名;
初中英语教师1名;
初中化学教师1名。
各考调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考调计划数的比例不小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比例,参考教师的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的平均成绩。
四、报考条件
(一)师德师风良好,爱岗敬业。
(二)有5年及以上教龄(2012年9月1日以前参加教育教学工作)。
(三)近五年担任过班主任工作三年及以上。
(四)小学阶段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相一致;初中阶段教师的教师资格证学科、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学科与现任教学科同所报考学科相一致。
(五)小学阶段应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阶段应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近三年教学质量(所教学科)有二年达到或超过同类学校平均分、或及格率、或优良率,或近三年所教学科平均分、或及格率、或优良率有二年提升幅度达5%及以上。非统考学科岗位须获得过县级优质课比赛或教学技能竞(比)赛或职业类荣誉称号(如优秀裁判员等)相应学科三等奖及以上。
(七)2012—2016年度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八)身心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九)近三年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考调:
1.本人因违法被上级有关部门立案查处,或被县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问责的;
2.因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乱收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3.违反学校管理制度,情节较严重的;
4.在校外组织或参与开办各类培训班和其它商业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5.从事有偿家教或第二职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6.教材教法考试或教学基本技能过关考查未合格的;
7.有违反市委、市政府要求,必须“一票否决”的;
8.生活作风不良、邻里之间不和、家庭成员之间不团结,被举报并记录在案的。
十一、其他
(一)凡在本次报考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如:伪造学历、证书、虚报年龄、教学质量、教研成果及考试舞弊等,一律取消考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提供假材料、假业绩的校长、幼儿园园长等相关责任人也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参考。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公布考调过程涉及的资格复审、年度考核、获奖加分、面试成绩等内容,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对违反公开考调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其它未尽事宜,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监督电话:赤水市教育局党建办 0851-22998716
赤水市人社局综合科 0851-22862540
十二、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赤水市城区部分学校(园)公开考调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1.赤水市城区部分学校(园)公开考调优秀教师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2.赤水市城区部分学校(园)公开考调优秀教师年度考核和获奖加分申报表
赤水市城区部分学校(园)公开考调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