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幼教师资队伍建设,推进我区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现面向社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园教师2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职位及人数和报考专业、资格条件见《广州市花都区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幼儿园教师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热爱幼儿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符合领取妇幼保健院发放《健康证》的要求。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下(以2017年8月31日为界)。
(五)无违法违纪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相关计生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将本公告于2017年6月6日在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网站进行发布。
(二)现场报名。应聘者于2017年6月13日(星期二)上午9点至12点,下午3点至5点到招聘单位报名,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报名者届时提交《广州市花都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园教职工报名表》(附件2)和《广州市花都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园教职工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3)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资格审核。招聘单位负责审核报名人员资格,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招聘单位由5-7人评委组成的面试考官组,对报名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技能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专业技能、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各个评委根据考生的表现独立打分,取全部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达到6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按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或电话通知为准。
(五)体检。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具体时间与地点以通知为准。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并进行递补。
(六)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录用。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17年6月6日
附件1:广州市花都区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幼儿园教师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