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工作人员,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有关规定,中共深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罗湖区监察局)下属事业单位罗湖区廉洁城区建设办公室拟在市内公开选调3名职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报名条件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罗湖区廉洁城区建设办公室其他管理类职员3名(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通过深圳市、区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聘,已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经试用期转正,在职在岗在编的财政核拨补助经费或经费自给形式的职员;深圳市党政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基本条件
1.符合职员招聘管理录用规定的相应的基本条件;
2.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强.作风务实,身体健康;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具有深圳市户籍;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或入职至今所有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6.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7.符合所在单位调出条件,并经所在单位同意;
8.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公开选调人选:
1.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5.有不符合职位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罗湖区电子政务网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2日至6月20日
报名地址:深圳市文锦中路罗湖管理中心大厦1610室
报名方式:现场提交。要求电子版的,将相关资料发送至zy1@szlh.gov.cn。
联系方式:张毅,联系电话:25666885,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报名材料:
1、《深圳市罗湖区廉洁城区建设办公室选调职员报名表》(见附件2,原件及电子版)及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电子版);
2、身份证、户口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文凭验证证书(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须提供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出具《留学人员资格认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4、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入职未满3年的,提供入职以来年度考核证明);
5、在编证明材料:职员聘任审批(备案)表或职员登记表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6、现任职务任免审批表(或任职文件)复印件;
7、《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8、工作经验证明(具体说明从事具体岗位及工作内容);
9、原单位同意参加选调考试的证明(进入考察时提供)。
报名者须按要求提前准备相关材料,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取消其选调资格。
资格初审:报名同时由选调单位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接收报名材料。
资格复审:根据选调职位的工作需求,由选调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按1:3比例确定参加考试人选。
(三)考试
考试的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及聘用
结合考试成绩和考生个人工作经验等,原则上按照选调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按照干部考察程序进行组织考察,并由选调单位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期间如遇考察人选自行放弃考察资格或经考核认为不适合岗位需求的,由选调单位视情况决定是否启动递补。未列入考察人选的不再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及拟聘人选将在罗湖区电子政务网站上公布。
三、有关说明
(一)此次选调岗位均为行政管理类九级职员,考生需现职务层次为公务员科员级及以上,或事业单位管理九级(或专技初级)职员及以上,均转任为行政管理类九级职员。
(二)选调人员聘用后,岗位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符合岗位需求的,继续聘用,不符合岗位需求的,退回原单位。
(三)资格条件时间均截至2017年6月9日。
(四)本公告所称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五)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深圳市罗湖区纪委(罗湖区监察局)负责解释。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罗湖区监察局)
2017年6月9日
附件1:深圳市罗湖区廉洁城区建设办公室2017年市内公开选调职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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