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2〕234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工作,我厅商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制定了《贵州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下同)教育局要按照本办法制定本地“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实施细则,并于6月19日前报省备案。
2012年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联 系 人:省教育厅 周玉林、邱崇政;
联系电话:0851-5283622,传真:0851-5280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