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2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计划详见《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
具有包头市户籍的2017届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户籍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配偶或父母具有白云矿区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户籍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在白云矿区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不限户籍。(特殊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资格条件,具体要求参见《招聘岗位表》。985、211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报考岗位时不受专业限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曾被辞退和开除公职的人员。
4、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简章、报名信息表下载工作在互联网上进行,网站:白云矿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btbyeb.gov.cn)。报名时间:2017年6月19日—6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组织报名,地址:百灵道西侧铁矿电视台南,白云矿区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8室。
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必须用二代身份证原件报名。报名时,报考者须先签署《考生承诺书》,然后提交报名信息表2份,并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4张(特别提醒报考者:报名信息表要求机打2份,手写无效;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报考者须对本人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报名的人员,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处理。
七、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工作在白云矿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用人单位具体实施。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工作表现情况,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进行。
体检在县级体检机构进行。具体体检工作由白云矿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招聘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招聘资格的,从该岗位考生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白云矿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被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用人单位对被聘人员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对能够圆满完成本职工作,经考核合格的人员,予以正式聘用;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取消聘用。
2、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产生的岗位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3、待遇按招聘岗位执行编外劳动合同人员或编外聘用合同人员标准核算。
九、其他
(一)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简章由白云矿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