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7年度全省公务员招考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以网上公示后最终确定的考生名单为准。
二、面试时间
面试于2017年6月24日、25日和7月2日举行,每日早8:30全省统一时间开始面试。
三、面试地点
以考生面试准考证标注的地点为准。
省直:哈尔滨师范大学松北校区(哈尔滨市呼兰利民开发区师大路1号)
哈尔滨市: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呼兰利民开发区学院路利民西八大街2号)
齐齐哈尔市: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齐齐哈尔市民航路566号)
牡丹江市:牡丹江市第二高级中学(牡丹江市东五条路平安街1号)
佳木斯市:佳木斯技师学院(佳木斯市郊区光复路1877号技师学院教学主楼)
大庆市:大庆外国语学校(大庆市让胡路区运输路19号)
鸡西市:鸡西市第一中学(鸡西市鸡冠新区长征街1号)
双鸭山市:黑龙江煤炭职业技术学院(双鸭山市尖山区迎宾大道公立街一号)
五、有关要求
(一)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证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面试准考证。
(二)考生需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并遵照执行。
(三)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抽签现场和面试考场,迟到者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面试考场纪律,否则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五)考生在进入考点后需及时将手机等电子产品放至指定位置;开考后,将手机等电子设备随身携带者,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生需自行准备当日午餐食品及饮用水。
省招考办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