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干部培训工作,健全我市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师资队伍,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有关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韶关市委党校决定面向全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中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简介
中共韶关市委党校位于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89号,创建于1952年底,根据形势发展需要,韶关市行政学院、韶关市社会主义学院分别于1995年12月、2001年12月成立,挂靠市委党校,实行“三块牌子、一套机构”的管理模式。韶关市委党校为市委、市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是在韶关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二、招聘对象、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按照相关政策,本次公开招聘受聘后的专业技术人员为我校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纳入市财政核拨事业编制,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一)范围及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专技人员,具有党校或高校系列讲师及以上职称,年龄40岁以下(1977年7月1日后出生),具体要求详见《中共韶关市委党校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7年版)》(附件2)执行。
(二)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除符合岗位要求外,还须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政策外生育人员未缴清社会抚养费的,其中超生人员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违约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17年6月28日至6月3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报名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89号中共韶关市委党校综合楼四楼409室。联系人:陈孔堃,联系电话:8748812。
(二)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包括:
1、《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1份(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并要求粘贴免冠相片一张;
2、报考人员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须在2017年6月30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
3、事业单位列编证明、岗位聘用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及2年以上在职在编工作证明等材料。其中事业单位列编证明、岗位聘用证明可提供A4纸复印件,但要所聘单位盖章确认其真实性。
4、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资格审查
中共韶关市委党校将审查报名者的材料,并以电话和短信的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参加此次招聘考试。
四、招聘方式
(一)考试
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的要求,考试工作由中共韶关市委党校组织。
1.考核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试讲的形式进行,其中结构化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试讲时间30分钟。试讲、结构化面试以及最终得分的记分方式均采取百分制,最终得分由试讲和结构化面试两个环节的分数按比例折算得出,其计算公式如下:
最终得分=试讲分数*70%+机构化面试分数*30%
2.合格分数:考生最终得分60分为合格。
3.面试时间、地点:以中共韶关市委党校通知为准。
(二)体检考察
1.按试讲分数的高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考察人选,同时体检及考察的拟定人选最终得分不得低于合格分数线,若排名第一的考生最终得分低于60分,则不予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
2.体检:确定拟聘人选后,在指定的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由中共韶关市委党校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中共韶关市委党校承担。
3.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的有关规定,对其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进行资格复查。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其名单将委托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e12345.gov.cn/portal/)及我校综合楼公开栏公示7天。若拟聘岗位出现空缺,则此次公开招聘不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中共韶关市委党校按有关规定报批后办理相关手续,拟聘人员从接到调档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石老师,8748813;陈老师,8748812。
(二)联系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89号韶关市委党校综合楼四楼409室。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韶关市委党校负责解释,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韶关市纪委第四派驻纪检组监督,监督联系电话:0751-8882193。
中共韶关市委党校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