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价局,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关于2017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收尾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181号)和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管理工作的通知》(泰职办〔2017〕20号)精神,2017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收尾考试定于9月16日、17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区设置
考点设置视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9月8日-14日,考生报名和准考证打印网址:泰州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
二、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和《价格鉴证案例分析》5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三、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港澳台居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7年。
2.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5年。
3.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6年。
(二)获准免试1科的条件:
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2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科目,参加《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和《价格鉴证案例分析》4个科目的考试。
1.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或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时间,其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本次考试为一次性收尾考试,凡截至2017年合格科目成绩仍在有效期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的,2014年、2015年通过部分应试科目;级别为免一科的,2015年通过部分应试科目)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考试。本次考试不接受新增报名,亦不允许更改报考级别。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五)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四、报名组织
(一)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法,咨询电话:86896090、86896181。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6月16日—6月29日。
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泰州人事考试www.tzrsks.com,点击“2017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对应报名链接,进入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报统一平台,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上传照片、选择报名点(泰州市)、填写相关信息。
(二)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亦不允许更改报考级别,本次收尾考试不接受新增报名。本省的老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外省转入的老考生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三)对报考人员(外省转入的老考生)的报名材料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四)关于电子照片。
考生上传电子照片前需登录泰州市人事考试网首页,点击首页左侧“国家网报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图片链接,下载电子照片审核工具,根据软件提示安装、上传照片、系统自动审核、保存照片至本机。
(五)需现场资格初审人员(仅限外省转入的老考生)请于2017年 6月30日到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泰州市海陵南路321号二楼)进行资格审核,否则视作放弃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支付,缴费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3日,逾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一律视作放弃报名处理。关于现场资格审核。
需现场资格初审人员应提供以下报考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限经济、会计、审计专业)。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注:为方便联系考生,请在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工整、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
(六)关于考试票据发放。
考生相关费用票据请于2017年8月21日—25日至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综合部(海陵南路321号)领取,逾期不领的将统一开票上缴财政,联系电话:(0523)86888539。
(七)“泰州人事考试”微信公众平台已于2014年8月正式开通。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通过该平台,及时、准确地发布人事考试相关信息,考生可通过手机随时随地获取考试资讯。使用方法:1.直接用手机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二维码(登录 www.tzrsks.com首页查询)。2.搜索公众号“泰州人事考试”或微信号“tzrsks“添加关注即可。
五、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
2017年度考试仍以2010年版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为适应近年来部分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编发了《法学基础知识》和《价格政策法规》两科补充用书,原考试用书与补充用书不一致之处,以补充用书为准。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及考前培训事宜,请与省价格认定局联系,电话:(025)83338062。
六、收费事宜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和核定省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5〕18号、苏财综〔2005〕1号)精神,2017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考试费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市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