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7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收尾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2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7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收尾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物价局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物价局负责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负责终审工作。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9月16日、17日两天。
考点设置视各地报名情况另行确定,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和《价格鉴证案例分析》5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港澳台居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7年。
2.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5年。
3.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6年。
(二)获准免试1科的条件:
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2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科目,参加《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和《价格鉴证案例分析》4个科目的考试。
1.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或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时间,其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本次考试为一次性收尾考试,凡截至2017年合格科目成绩仍在有效期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的,2014年、2015年通过部分应试科目;级别为免一科的,2015年通过部分应试科目)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考试。本次考试不接受新增报名,亦不允许更改报考级别。各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同时,应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的内容,作为报考须知事项,并在准考证上载明。
六、报名组织
(一)2017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我市具体报名通知请登录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进行查看。
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亦不允许更改报考级别,本次收尾考试不接受新增报名。本省的老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外省转入的老考生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二)我省2017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6月16日- 29日,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3日。本次考试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缴费的组织方式。
资格初审时间:6月30日(9:00-11:30,14:00-17:00)。
资格初审地点:徐州市建筑行业协会咨询部(原徐州市建工局办公楼四楼)(地址:徐州市中山南路48号4楼401室,乘公交到“交通银行站”或“九州大厦站”下)。由市职称办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对逾期未来者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资格初审时,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必须需激光打印机黑白打印,禁止针式打印机打印,本人必须签名,左下角“单位意见”栏必须填写 “该同志从事 价格鉴证 专业工作已满 X X 年”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修改报名信息的,必须重新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否则无法通过现场资格初审,后果自负;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限经济、会计、审计专业)。
凡使用假学历、假资格证书的报名者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一旦被查出,假证书将予以没收,个人报名信息将录入全省假证库,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再退回。
(三)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四)对报考人员(外省转入的老考生)的报名材料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考试实施期间将加强与公安、无线电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充分发挥人事考试协调机制优势,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类有组织的考试违纪舞弊行为。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进行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按《徐州市企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实施办法(试行)》(徐政办发〔2015〕170号)纳入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数据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会同物价局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将本地区所有报考人员的信息和报名汇总名册、初审合格的新报考人员的报名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按报考级别分类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物价局于7月上旬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请考生在此期间关注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如需核补材料的考生请在公告信息规定时间内提供,逾期将按自动放弃处理。终审结果发布时间如有变动,以省厅公布时间为准。
(六)9月8日-14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点击查看咨询电话。
七、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和核定省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5〕18号、苏财综〔2005〕1号)精神,2017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考试费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二)需要报销的考生请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 (节假日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持准考证与身份证(代领者须持代领者的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与准考证)到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A302室〔食品城南,市内乘公交车到淮海文博园(食品城)站下〕领取。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逾期不补(考试时不需要出具票据)。
八、教材征订
2017年度考试仍以2010年版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为适应近年来部分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编发了《法学基础知识》和《价格政策法规》两科补充用书,原考试用书与补充用书不一致之处,以补充用书为准。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及考前培训事宜,请与省价格认定局联系,电话:(025)83338062。
九、其他事项
(一)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请将值班电话于考前一周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有关报考资格条件的咨询,请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rsks.jshrss.gov.cn)“服务指南”查询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