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7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25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7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9月16日下午、17日,共一天半天时间。考试地点见准考证通知。
二、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测绘综合能力》、《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和《测绘案例分析》3个科目,其中《测绘案例分析》科目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其余2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个小时。
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含免试)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三、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测绘综合能力》和《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科目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测绘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香港、澳门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1. 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6年。
2. 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4年。
3. 取得含测绘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测绘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3年。
4. 取得测绘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2年。
5. 取得测绘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1年。
6. 取得其他理学类或者工学类专业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对符合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以免试《测绘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测绘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的,由发证机关收回。自收回该证书之日起,当事人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五)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五、报名组织
(一)2017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网址为www.zjrsks.com.cn。报名时间统一定于6月16日至29日,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3日。
(二)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7年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只包含2016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三)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须在6月29日-30日将有关材料送至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桃花坞路255号,镇江创业大学)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核通过后在7月3日前完成网上支付,网上支付成功才算有效报名。咨询电话:84432609、84425552。
凡报名的新考生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
4.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四)对于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中包含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五)9月8日—1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收费事宜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注册测绘师等四项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事项的函》(苏价费函〔2010〕55号)文件规定,2017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每人每科78元,主观题每人每科85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有收费票据需求的考生请凭准考证于12月30日前至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领取,具体地址: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镇江创业大学考试中心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