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制定本规则,供全体考生遵守:
一、自备黑(蓝)墨水笔、签字笔、橡皮擦等文具,试室内不允许向其他考生借用文具。
二、须提前30分钟(即9:00前)凭身份证及准考证进入试室,签到后到指定位置就座,将证件放在桌面上,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核对身份。
三、进入试室后,考生须将随身携带的物品(手机,平板、笔记本电脑,电子书及其它电子、数码用品,以及书刊、资料、纸张〈纸条〉等)放在试室的指定位置上(手机须确认闹钟功能已取消且已关机或已设置为无声状态)。上述物品如随身携带或带至座位即按违规处理。贵重物品不要带进考场(招聘方不承担保管、赔偿责任)。
四、考试时间以工作人员的指令为准,指令发出时间分别为:①09:30(开始答题),②11:45(提醒还有15分钟),③12:00(考试结束,考生交卷)。
五、领到答题纸(含补充答题纸)、草稿纸和试题后,须在指定位置上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答题纸(含补充答题纸)的密封线外出现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的,视为无效答卷。
考场发出答题指令后考生才能答题,否则按违规处理。
六、考生不得要求工作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答题纸发放错误,试题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向工作人员提出更换。遇答题位置不够的,可举手向工作人员索取补充答题纸。
七、须保持试题、答题纸的整洁。答题纸(含补充答题纸)出现与答题内容无关的图案、符号,或者出现故意涂画、损坏情形的,视为无效答卷。
八、开始考试30分钟(即10:00)后,迟到的考生不得进场。开始考试60分钟(即10:30)后方可提前交卷。提前交卷的考生须举手向工作人员示意,经工作人员清点试题、答题纸(含补充答题纸)、草稿纸并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试室。考生离开后不得再进入试室。
九、发放试题后,考生上卫生间须先举手向工作人员示意,获准后方可离开座位。考生上卫生间期间,不得与外界联络,不得与其他考生交谈。
十、结束考试的指令一经发出,考生须停止答题,起立并整理试卷资料(按以下次序叠好放在桌面上:①试题,②答题纸,③补充答题纸,④草稿纸。然后到试室外等候。工作人员清点资料,发现缺失时即致电考生。考生离开试室时,不得带走考场发给考生的所有材料。等候期间考生须将手机恢复至正常通话状态。如无意外情况,考生等候15分钟后自行离开考场。
十一、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保持考场的秩序及试室的安静,接受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十二、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报主考领导按有关规定处理:(1)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听工作人员警告的;(2)偷看他人答卷,或有意给他人抄袭的;(3)夹带书籍、资料、传递纸条或偷换答卷的;(4)将数码电子设备及书刊、资料、纸张(纸条)等带在身上或放置在座位上的;(5)不按指定试室、座位就座,又拒不改正的;(6)在试室内吸烟或有其它影响考试正常秩序行为的;(7)请人代考的;(8)非法获取、知悉考试试题的;(9)无理取闹、扰乱考场秩序的。
珠海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