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民革深圳市委员会机关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民革深圳市委员会机关办公室副科级及以下岗位1名(详见附件1)
二、选调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有我市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委任制和聘任制身份公务员均可报考;未满试用期、未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不在选调之列;
3、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报考的,要求现任职务为副科级及以下职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报考的,要求现任六级执法员及以下职务,且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和所在单位干部调配有关条件规定,通过选调后转任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的,职务确定为科员;
4、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5月31日);
5、符合《民革深圳市委员会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岗位设置表》所列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
6、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涉嫌违纪违法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基本称职的;有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三、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定于2017年6月21日—7月2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5:30)。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民革深圳市委员会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可在“深圳市考试院”、“深圳组工在线”官网通知公告栏下载),并备齐相关材料。请自行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送至民革深圳市委员会办公室,不接受委托报名。
电 话:88134259
传 真:88134777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04号市政协大楼前楼北三楼民革318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用A4规格):
1、公务员登记表、现任职务任职文件复印件;
2、本人填写的《民革深圳市委员会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及近期大一寸彩色证照2张;
3、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验证材料的复印件(需验原件,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将上述报名资料电子版(含照片)打包发送至民革深圳市委员会邮箱mgszsw@vip.tom.com。
5、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民革深圳市委员会负责解释。
民革深圳市委员会
2017年6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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