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公办中小学2017年4月公开招聘常设岗位教师面试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将考生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信息
考生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信息详见附件。
二、体检
(一)体检时间
2017年6月29日(星期四)上午9:00
(二) 体检地点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医院,详细地址:深圳市坪山区人民路19号坪山区人民医院体检综合楼2楼,联系电话:84511476。
(三) 体检程序
1、考生于体检当日上午9:00前自行到达坪山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向在场的组织人事部门工作人员领取《体检表》(须提供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原件验核)。
2、考生领到《体检表》后,将《体检表》上的“报考单位”、“职位号”、“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认真填好,贴上本人1寸彩照1张(请提前准备好近期1寸免冠彩色近照1张),到体检中心交费处缴费,并按体检安排逐项进行检查(所有体检人员必须先验血后才能进行其它项目的检查)。
3、全部项目检查完毕后,将《体检表》交回指定位置。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于体检当日上午9:00前到达指定的体检医院(坪山区人民医院体检综合楼2楼),逾时未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
2、考生体检时,应当服从现场人员的指挥;为避免干扰体检仪器,请考生关闭手机。
3、体检完成后,《体检表》必须交到体检中心指定位置,擅自将《体检表》带离体检中心者,体检无效。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考生需胀尿。
5、考生体检前忌过度劳累,应注意不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6、作X光检查时请摘掉项链、别针等物,查视力时请摘掉隐形眼镜。
7、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考生体检和聘用资格;属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帮助考生弄虚作假的,按违反招考纪律予以严肃处理。
(五)体检标准及结果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后如需进一步复查,相关工作人员将于2017年7月7日(星期五)前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系。复查时间另作安排,此次复查后将不再安排复查。
坪山区委组织部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