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审核通过的名单,现将浙江省2017年部分自主招生和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对象有异议,可向我院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571-88906609。公示时间:2017年6月25日至7月7日。
我院将根据教育部审核进度,陆续公示其他自主招生和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考生名单。
除已被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三位一体招生录取的考生外,其余考生须在6月26日-27日登录我院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填报自主选拔和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在入围的全部院校中选择填报一所院校志愿,逾期未填报的视为放弃填报。考生填报志愿后放弃录取的,取消其普通类第一段投档资格,只能参与平行志愿第二段及以后的志愿填报和投档。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17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