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你好! “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州、县三级财政共同承担。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按六类县区给予拨付。一类县区(45个县)按人均补助0.5万元,二类县区(59个县)按人均补助0.6万元,三类县区(20个县)按人均补助0.8万元,四类县区(3个县)按人均补助1万元,五类县区(1个县)按人均补助1.2万元拨付,不足部分由各地财政配套解决;六类县区(1个县)按人均补助1.5万元拨付。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安置费由中央和省财政支付。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资金通过财政部门专项下拨各地。”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资金通过财政部门专项下拨各地”,明确职责中有一句“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安排选聘工作专项经费,及时发放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补贴”,也就是所这笔金费应该是发放给我们的吧?
对于这一笔款,能否给一个明确的说法,我去问过乡财政所,说这笔钱是给乡上的。为什么,我们一个人干几个人的活,反而还要给他们钱呢?
回复:很明显,这个补贴最终要发放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手中。如果你每月都没有领取到补贴(也就是工资,其中除去人事、组织部门代购买的保险),请直接向人事、组织部门咨询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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