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各区镇(街)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内统计工作人员考试简章》,现将笔试成绩查询、面试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笔试成绩查询
请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公务员局)事业单位招聘频道(http://syzp.xmhrss.gov.cn或http://syzp.xmrs.gov.cn)报名平台,凭姓名、身份证号和密码查询考生个人的笔试成绩、在所报考岗位的排名以及是否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二、面试资格复审
(一)对象
拟进入面试的人选均须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即:从笔试成绩(笔试卷面分与各项加分之和)达到合格线(60分)及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请相关人员提前准备好岗位条件要求的材料及符合加分条件要求的材料。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6月28日15:00前在厦门市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xm.gov.cn)及各区政府官网或人社网站公布(特殊情况网上另行通知),请留意网站通知。
(二)时间、地点
2017年6月30日(星期五)8:30-11:30。
厦门市思明区委党校教学楼(前埔东路20号)。
(三)携带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依序装订成册并逐页签名:
1.准考证、身份证。要求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签字声明无存在本次招考中不得报考的情形。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的,还须表明已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中:
(1)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研究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签章的就业推荐表(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须与毕业证上的专业一致,如因就业推荐表专业与毕业证专业不一致而引发不予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形,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
(3)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位)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或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验结果或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的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或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sxwszy.fjedu.gov.cn/)上查询确认打印的相关书面材料。
(4)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用于报考的学历(位)如不是全日制普通教育第一学历(位),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或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验结果或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的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或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sxwszy.fjedu.gov.cn/)上查询确认打印的相关书面材料。
持上述(2)-(4)学历(位)报考人员未能及时提供上述资料的,情况特殊,经各区人社局核准并报备市统计局,报考人员可做出书面承诺后先行参加考试。
书面承诺内容应含个人身份信息、报考岗位信息、认证报告延长提交的时限(原则上不超过30天,确需超过30天的,须报市统计局另行研究同意,最长再延长20天),并表明未能在承诺期限内提交认证报告或可查询认证或认证的有关内容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及报考要求时自愿放弃考试及聘用资格。其中,以学历(位)认证部门出具的证明报考的,须书面承诺提供正式书面认证报告或可查询认证的具体日期,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相应资格。认证报告注明的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不符,或认证报告无法认可相应学历(位)的,取消本次招聘考试(或聘用)资格。
学历(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sxwszy.fjedu.gov.cn/上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或按规定经过学历(位)认证。(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口http://fxzy.fjedu.gov.cn/电子注册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对应的学历和学位的查询依据。)
3、享受优惠政策等其他证明材料、未通过享受优惠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声明(含本次报考后已完成核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的,可不用重复提交)。
(四)其他事项
1、面试资格复审由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厦门市统计局统一组织。资格复审通过后发放面试通知书。
2、考生本人因故无法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须带齐上述复核需提交的材料、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3、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4、未尽事宜或情况确实特殊的,按职责分工和权限另行研究确定。
(五)温馨提醒
1、资格复审后,可能会有部分考生因放弃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而被取消面试资格等情形,请候补考生也提前准备好资格复审材料,以备递补,并保持通讯畅通。
2、厦门市思明区委党校地处闹市,停车不便,请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3、请考生按下列安排到相应教室有序接受面试资格复审:
序号 | 招聘单位所属区 | 教室门牌号 |
1 | 思明区、同安区 | 506 |
2 | 集美区、海沧区 | 508 |
3 | 湖里区、翔安区 | 509 |
厦门市统计局
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湖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海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同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