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
上半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第4号)
根据《普洱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普洱市地方志办公室已完成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综合成绩
准考 证号 | 笔试成绩×40% | 笔试成绩×40% | 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 | 综合 成绩 | 总排名 |
0333 | 27.6 | 31.04 | 13 | 71.64 | 1 |
0201 | 27.2 | 31.52 | 12.2 | 70.92 | 2 |
0230 | 26.4 | 29.2 | 12 | 67.6 | 3 |
注:若考生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于2017年7月5日前向普洱市地方志办公室提出查分申请。由普洱市地方志办公室委托受邀对本次遴选工作进行监督的市人大、市政协工作人员进行查分,并将结果告知。
三、温馨提示
1、普洱市地方志办公室将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普洱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开展后续遴选环节的工作。
2、在公开遴选工作的各个程序或环节中,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或与遴选职位资格条件不符的,普洱市地方志办公室将取消其遴选资格。
普洱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