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学院收费标准按办学成本核定,并根据有关规定报省市有关部门审批后,按学年收取,具体标准在各省考试院(高招办)招生计划中一并公布。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奖励资助
第十八条学院面向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新生奖学金、spt优秀学生奖学金、新井武田奖学金、高坂奖学金等奖项。
第二十条学院面向新生专门设立新生奖学金,评比标准如下:
(一)本科新生奖学金:
一等奖:10000元/人,第一志愿(平行志愿)报考我院,普通高考总成绩居第一批分数线以上,且高考总成绩分别居全院文、理科前5名者;
二等奖:3000元/人,第一志愿(平行志愿)报考我院,普通高考总成绩分别居全院文、理科前10名。
三等奖:1500元/人,第一志愿(平行志愿)报考我院,普通高考总成绩分别居全院文、理科前15名。
(二)高职新生奖学金
一等奖:3000元/人,第一志愿(平行志愿)报考我院,普通高考总成绩居普通本科线以上且居全院文、理科总成绩前5名;
二等奖:2000元/人,第一志愿(平行志愿)报考我院,普通高考总成绩居全院文、理科前10名;
三等奖:1000元/人,第一志愿(平行志愿)报考我院,普通高考外语单科成绩140分(含)以上。
注:各项新生奖学金只能靠高享受一个等次,不能重复享受。以上分数以浙江省高考分数为基准,其它省按比例折算,高考总分相同时,以英语单科由高到低排列。新生入学两周内,向学院学生处提出申请,经审核公示合格后,由学院统一颁发。
第十九条学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助学贷款。学院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行政助理、后勤服务、图书馆管理等勤工助学岗位,按月发放勤工助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贫困学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国家奖助学金。
第二十条学院录取工作结束后,考生可通过各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到有关途径查询,也可通过学院招生咨询电话和校园网查询。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简介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也是浙江省目前唯一独立设置的外国语学院。
学院座落于历史文化名城、鲁迅故乡绍兴,1981年由和平老人邵力子的侄子、绍兴市著名教育家邵鸿书先生创办,印度著名诗人泰戈尔中国唯一的学生魏风江先生曾任首任校长。先后曾荣获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平安校园、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保卫工作创新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院现占地649亩,校舍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馆藏图书89万册,建有多媒体室、语音室、计算机中心、卫星闭路电视系统、外语调频广播、图书馆、体育馆等现代化外语教学设施,以及27个具有仿真职业氛围、设备先进的校内实习实验基地。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200余人,专任教师451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14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博士生导师2人,同时聘有来自美国、英国、加拿大、日本、韩国、俄罗斯等国家的外籍教师50余名。学院下设英语、东方语言、西方语言、涉外经管、国际交流、成人教育等六个二级学院,开设英语、日语、韩语、法语、德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等八个语种20余个外语及相关涉外专业,是浙江省开设外语语种最多、外语人才培养规模最大的外国语学院。
办学近三十年来,学院秉承和成育秀的校训,致力于成功的应用型外语人才的培养,坚持以生为本,积极培养学生的外语应用能力、专业实践能力、综合职业能力,毕业生受到了社会广泛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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