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7年惠阳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的要求,现将技能测试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资格复审范围
1、按照岗位招考比例进入技能测试范围的考生。参加2017年惠阳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合格并按招考岗位1:3的比例排名,进入技能测试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
2、预备递补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资格的,招考单位可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技能测试人选。
请未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范围但笔试成绩靠前的考生做好准备,保持通讯畅通,以备递补。递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
二、资格复审时间
入围考生资格复审时间:
7月11日上午 08:30—11:30时;下午14:30—17:30。
递补考生资格复审时间:
7月12日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及咨询电话
审核地点: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金惠大道区政府大院内);
咨询电话:0752-3768311(区人社局)、3826331(区教育局)
四、资格复审携带材料
1.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和学位、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如考生毕业证上未注明属师范专业的,需提供佐证材料,如各学年各学科完整成绩单、院校出具的师范专业毕业生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4.县(区)级以上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如因客观原因无法及时开具证明的,可先承诺未违反计生政策,待进入考察时提交);
5.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需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原件。
资格复审由考生本人携带有关资料到指定的地点接受审核,不得请人代审或替人审核。
五、注意事项
1.入围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技能测试。
2.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要求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技能测试资格。
3.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技能测试、体检及被录用后按时到岗的书面承诺,因个人原因违背承诺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不签名者视为主动放弃技能测试资格。
4.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技能测试。
5.技能测试具体安排近期将在惠阳区人社局网站和惠阳区教育局网站发布,请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密切留意网站的后续公告。因全省政府部门网站正在开展集约化建设,区人社局、教育局网站可能关停,如造成本公告不能正常查阅,请到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iyang.gov.cn/)通知公告栏查阅。
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阳区教育局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