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审对象
按照省统一要求,对参加笔试并取得拟入面试人选资格的报名者进行资格复审。
二、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7月8日(周六)9:00-14:00
地点:青年西路109号东方大厦1号楼3楼会议室
三、复审程序
1.复审对象凭身份证领取并填写《南通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资格复审登记表》,签订诚信承诺书;
2.核对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核对报考对象、就业状况、专业要求、从业资格状况等是否符合报考要求;
4.资格审核通过者,发放面试通知。
三、所需材料(☆为必备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专业从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困难家庭情况证明材料:
(1)零就业家庭:居民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成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2)城乡低保家庭:居民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城镇特困职工家庭:居民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县级以上总工会出具的特困职工待遇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以下政治面貌、奖励、任职、社会实践成果等情况以校(院)、证书颁发部门提供的书面证明(聘书、获奖证书)为准。
(1)政治面貌:中共党员(预备党员)
(2)奖 励:国家、省、市、校、院(系)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团干、优秀学生党员、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校级二等以上奖学金、单项一等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3)任 职: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校学生会、团委各部部长,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团总支副书记、院学生会、团委各部部长,班长、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等。
(4)社会实践:取得一定成果并有校级以上相关奖励证书。
四、其他
所有毕业生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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