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清府办〔2012〕91号)精神,结合我市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清远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14名。为确保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8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详见《2017年清远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考岗位及录取人数表 》(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职数
计划招聘教师14名,具体岗位及职数详见(附件1)。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编制,按照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执行。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清远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www.qysjyj.gov.cn)、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以及重庆师范大学、长春大学、西北师范大学、西安体育学院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7月18日—20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00时。
地点:清远市特殊教育学校(清新区清四公路太和段165号)
2.报名方式
采用报考者本人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1个职位。如与其他单位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则不得报考。报名时提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考生须预先登陆清远市教育局网站下载,双面打印,贴好相片),同时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查。
(1)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教师资格证证明。
(2)暂缓就业毕业生须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教师资格证证明。
(3)社会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教师资格证证明、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经历证明材料等。
3. 注意事项
(1)报考者须本人按要求带齐资料到招聘现场报名。
(2)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2017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5)报考者原则上按《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三)招聘办法
由清远市教育局组织符合条件者进行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进行。根据岗位职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录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1.笔试(占总分40%)
(1)笔试时间:2017年8月4日上午9:00时—11:00时;笔试地点:清远市第二中学(清远市清城区松岗路6号)。
(2)笔试人选确定:经资格审查,确定具有参加笔试资格的,现场发放准考证。
(3)笔试内容和形式: 教育综合、公共基础知识(约占40%),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知识;特殊教育和中小学教育教学基本知识(约占60%),包括课堂教学管理和艺术、教材分析和处理、教学方法的处理和运用、班级管理、德育管理、学生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等的基本常识以及相关个案分析。采用同一试题闭卷考试形式进行。
(4)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占总分60%)
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另行公告;面试地点:清远市特殊教育学校(清新区清四公路太和段165号)。
(2)面试内容和形式
面试采用说课形式进行,时间15分钟以内,由考核小组对面试者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和应变能力进行考查。
(3)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录用。
3.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都按百分制计算,然后按百分比折算合计总成绩,若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 在清远市教育局网和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告。
4.注意事项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笔试、面试,迟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2.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如出现应聘者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及自愿放弃的情况,将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清远市教育局网和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
1.应聘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录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2.本次招聘具体考务工作由清远市教育局负责。
3.以上公告由清远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63-3367432。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763-3368625 。
清远市教育局
2017年7月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