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包头医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新中国在少数民族地区较早建立的一所普通高等医学本科院校。学校自1980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5年获得硕士学位授权资格单位。2008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评为“优秀”。学校通过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和“教师培养培训工程”,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努力建设成为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在少数民族边疆地区处于领先水平、办学特色鲜明的医学院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聘用德才兼备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三、招聘计划与招聘对象
招聘计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4名编外(学校内部聘用)工作人员。
招聘对象:2017年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统招学历,本科生、研究生需同时具有毕业证、学位证。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刻苦钻研业务、团队协作的精神和职业道德,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与身体条件;
4、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的方式,报名地址:
2、报名时间:2017年7月4日至2017年7月10日。
3、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用电子邮箱和身份证注册报名。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数码彩色证件照(jpg格式、512kb以下),不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者,将不予审核通过。
(二)资格审查
ø 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
2、应聘者在网上成功申请岗位后应随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的资格初审结果;
3、初审通过的应聘者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导出、打印《包头医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在“粘贴照片”处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数码彩色证件照,资格复审用)。
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7月12日
2、资格复审地点:包头医学院人事处;
3、资格复审时应聘者需携带《包头医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两份,在“粘贴照片”处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数码彩色证件照)、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所有阶段学历学位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资格复审通过应聘者需缴纳报名费100元。
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报考要求,则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1、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考试方法;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以1:3比例进入面试环节,笔试面试成绩不累加,最终录取以面试成绩为主。各项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以基础知识及高校管理相关知识为主;面试顺序采用抽签形式;
2、资格复审通过后,应聘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和地点统一在准考证上标明;
3、资格复审通过应聘者携带本人报名表、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包头医学院参加笔试,笔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
考试成绩与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包头医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安排。由于本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学院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六、待遇
经学院、部门两级试用考核合格后,按照相关文件执行,签订劳动合同。
七、有关说明
1、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请随时关注我校网站信息和网上报名系统,联系电话应填写准确,并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2、招聘信息和各项公示信息均在包头医学院网站公布,招聘全过程纪委负责全程监督。
3、联系电话:0472—7167728
包头医学院人事处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