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
我省2017年6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评卷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将考生考试成绩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成绩公布
2017年6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我院统一公布,考生考试成绩以我院统一打印的成绩证书为准,并由各地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通知考生本人。请各地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于7月7日下午通过网络联系我院领取考生成绩数据,并于8月10日前派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持介绍信或工作证到我院信息管理处1001房领取成绩证书。联系人:李儒林,电话:020-38627912。从7月7日17:00起,我院将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相关网站和信息台向考生公布成绩,具体查询方式见附件1。
二、考试成绩复查
(一)申请复查。考生如对本人当次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7月12日前携带准考证到所在中学或当地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并填写《2017年6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复查申请登记表》(见附件2),逾期一律不再受理。复查内容为答题卡扫描图像是否为申请人本人的答题卡,答题卡扫描是否准确;考生答题卡是否错评、漏评,各题得分是否错漏,卷面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是否与向考生公布的成绩一致。
(二)输入信息。各地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需指定专人负责考生申请成绩复查工作,并于7月12日17:00前登录http://www.ecogd.edu.cn/xyspzb/,选择数据维护菜单栏下的考生复查功能,将申请查分的考生资料按要求输入到省教育考试院的数据库中。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登录系统的用户帐号、密码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系统所使用的帐号、密码相同。
(三)复查及结果反馈。我院将于7月17日前组织复查。复查发现成绩有误的,将予以更正,更正后的成绩由各地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通知考生本人。复查成绩无误的,我院将考生名单电子文档反馈给各地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由各地市通知考生。申请查分的考生也可于7月18日12:00起登录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www.eesc.com.cn)“服务之窗”栏目,打开“成绩复查”,点击“2017年6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复查结果查询”查询复查结果。
三、考试成绩保管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之一,在高考时存入考生档案。各中学要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书及时发放给考生本人,考生须妥善保管本人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书,遗失不予补发原件,但如需要可以申请补发考试成绩证明。申请补发考试成绩的要求和程序见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网址:http://www.eesc.com.cn/html/bszn/7745.html)。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17年7月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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