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昌宁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简章
为有效缓解当前消防警力不足,更好地完成消防保卫任务,不断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现特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要求事项如下:
一、招聘人数
政府专职消防员3名(1名办公室文书、2名战斗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乐于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热爱消防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高中或职高以上学历,有较好的体能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
3、男性,年龄在18岁至25周岁之间,身高不低于1.60米;身体、心理健康,无传染性、慢性疾病。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收对象:
1.有违法违纪行为,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被有关部门审查的;
3.其他不宜招收的情形。
三、录用办法及待遇
1、试用期满,经考核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工作表现优秀、业务能力强的,合同期满后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可续签劳动合同;
2、文书从事办公室资料收集上报、档案整理等工作,每周休息2天;战斗员从事执勤备战、训练等工作,执行消防部队规定,实行半军事化管理、教育和训练,每周休息2天。经文化测试、面试、政审、体检合格后,进行为期两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月工资1180元。工资按实际时间计发。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2400元(含五险一金);四、入职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17年7月1日至7月30日
(二)报名办法和途径
1.资料提交
将个人简历发电子邮件至675617609@qq.com,进行网上报名,无法登陆互联网的,也可将报名所需资料送至:昌宁县田园镇环城北路东段。(报名资料为附件1)
2.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将根据报名对象提供的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通过后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具体安排将进行电话通知。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仪表举止和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通知相应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录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予录用,且不再重新确定替补人员。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将逐个进行政治审察,审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昌宁县田园镇环城北路东段
邮编:678100
联系人:杨警官
联系电话:18308755069
QQ:675617609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