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7〕28号)及有关考试考务工作的要求,现将2017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17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报名时间:2017年7月7日9∶00—7月17日16∶00;
缴费时间:2017年7月7日9∶00—7月23日16∶00。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应试人员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前应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审核,照片通过审核后方能正常上传);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合格证书由市人事考试机构发放);由于应试人员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17年7月14日9:00—7月20日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应试人员填报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17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先将相关报名材料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再由单位统一在规定时间内到市人事考试机构指定地点(附件1)办理现场资格审核手续(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除外,具体审核流程见下述)。资格审核通过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审核流程:
应试人员填报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17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技与勘察设计科(联系电话:0536-8096957)进行报名条件审核并加盖公章。完成以上审核手续后,应试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到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605室进行现场确认,待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报名时,如果应试人员在档案库中检索到个人身份信息,说明该应试人员在有效年度内通过资格审核并参加过该考试,系统直接显示审核通过标志,无需再进行现场审核,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其余应试人员均须提供相关材料到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
应试人员资格审核时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7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相关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
5.2010年(含)之后通过基础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报名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时,需出具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印制的《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基础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2010年之前在外省通过基础科目考试,拟转到山东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需提交原考试所在省省级考试机构开具的《基础科目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在潍坊缴费的社保卡及复印件或由相关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社保缴费证明。
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17年9月19日9∶00至9月24日14∶05。
二、收费标准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17〕8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189号)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建综函〔2016〕16号)文件规定,2017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见附件3。
详细事宜请参见附件(鲁人考函〔2017〕28号)(附件4)
5、报考条件(可登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www.pqrc.org.cn中的考试动态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