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程序,经研究,拟录用耿超、张嘉宁同志到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7月11日至17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可向我厅反映。
联系电话:010-65191349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人事处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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